来自 221.3.*.* 岁月无声
2018/5/17 15:59:03 留言
我有个婚姻法律上的问题请大家帮我看一下:
1.我和我媳妇结婚5年,有一个3岁半的女儿,由孩子的外婆带着和我们住在昆明。有一辆轿车,由婚前我自己全款购买。有一套137平方的房子,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购买时对方出过5万元,其余的40余万首付款和各项杂费极后期月供均由我完成,月供有银行扣款记录,而首付可由卖房子的人证明是我出的。
2.我有中重度抑郁症,已经十多年,有各种医院的病历记录和社区对重精神疾病病人的补贴存单。
3.我媳妇和她妈对我有过两次生理上的家暴记录,由我报警,东路桥派出所民警上门做过登记。
4.我媳妇对我有多重精神上的暴力,比如:已经三年多不让我带孩子见我的年迈的父母,以离婚带走孩子相威胁,禁止我妈进我家的门,平素多辱骂、威胁、怒吼,我本身就是抑郁症病人,这种精神上的摧残超过物理上的打击。
5.我想咨询一下傅律师:如果我起诉离婚,我有多大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我不能获得抚养权,那么在财产分割、抚养费等方面,我能获得多大程度上的有利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