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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外埠工程监管 提高经济运行质量 集团出

发布时间:2017年8月8日 昆明建筑工程律师  
  为加强外埠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日前,集团下发了《外埠工程审计办法(试行)》。此办法对外埠工程的重点环节、重点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加强外埠工程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外埠工程项目过程审计是指对集团外埠工程项目从投标中标、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形式、施工过程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的经济活动和项目管理进行的审计,并对其最终绩效进行评价。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由项目所属公司的法人(含模拟法人)或审计部门的主管领导委托进行。审计将采取全面审计、重点专项审计、分析评估等不同的审计方法。对预测经济效益较差或有亏损风险的项目必须进行全面跟踪审计。无论采用何种审计方法,最终应落实到项目效益审计的原则下。

  审计内容包括:开工阶段——事前审计阶段,主要是根据《天津城建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内容对项目部进行检查和提出管理工作要求,具体包括:施工合同的签订是否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是否签订了《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分包合同价格的确定是否合理、是否建立了必要的项目内部控制制度。施工阶段——事中审计阶段,主要是对收入、成本、费用、资金收支等数据进行核实,重点核查项目经理部编制的《目标成本控制措施表》,并对各项管理工作进行中途性评价,已完工程部位的审计评价,具体包括:人工费,审查项目定编人员工资性支出是否按期合理计入当期项目成本以及审核劳务分包合同是否有量化指标;材料费,审查材料物资消耗是否按项目预控成本指标进行控制,材料的价差、量差是否合理,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是否合规合理等;机械使用费,是否充分利用自有机械设备和严格管理控制外租机械费用,外租机械台班统计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是否贯彻常用机械设备以包月租赁方式为主,机械调配使用是否合理,机械使用是否达到预期利用率;其他直接费,水电费、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等费用的列支是否合规合理,并应严格监管现场二次倒运费用;间接费,审查开支是否有严格控制,有无违反规定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内部控制制度,审查各项制度是否贯彻实施,对分包工程是否进行有效管理,是否存在只包不管或以包代管现象。竣工阶段——事后审计阶段,主要是对《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各项经济指标实际完成情况的审定,对工程合同(承包与分包合同)的履行及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以及最终确定项目的总收入、总成本和总盈亏情况:确定项目总收入,以《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所确定的项目经济指标为基础,根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计量和各项增量签证的审批文件和公司(项目管理公司、分公司)与项目的相关调整文件规定确定项目决算值;清理债权债务,落实并确认内部、外部、横向、纵向之间的债权债务,尽量与每一家债权债务单位双方确认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并把由债权债务可能产生的损失,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法调入成本;确定项目成本总支出,对各类费用进行审核,对未入帐的成本费用进行暂估入帐,应遵循项目成本权责发生制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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