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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全面实行县处级领导干部法律考试合格制度

发布时间:2016年5月11日 昆明建筑工程律师  
    5月15日上午,2009年昆明市新提拔的3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在市委会议室参加了由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组织,市纪委全程监督的法律知识闭卷考试,这是昆明市首次针对拟任县处级干部法律知识集中进行的公开考试。    根据新出台的《昆明市拟任县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办法(试行)》的规定,今后,昆明市公务员由正科提拔为副县级、副县级提拔为正县级的领导干部都要参加考试,并取得《昆明市拟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书》。未取得合格证提拔的,应在提拔1年内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并获得证书。《昆明市拟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书》作为担任领导干部的必备条件之一,未取得合格证的干部不能推荐为县级领导干部人选。同时,经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则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至此,昆明市所有拟任县处级干部的提拔使用现已全面落实了法律考试合格制度。    作为法治昆明建设工作的具体举措和近期昆明市“干部能力提升计划” 组成部分之一,县处级领导干部法律考试合格制度旨在通过法律知识考试考察昆明市领导干部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对于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造就一支学法、知法、懂法,有较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干部队伍。    下一步,法治昆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与各职能部门共同探索干部干部法律学习培训积分制度,和科级干部法律考试合格制度。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为法治昆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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